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专项督查第二批环境违法问题45个
截至5月25日晚,各督查组已对212个地级市报送的688个水源地2059个问题清单开展了现场核查,并通过12369电话、微信举报以及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提供的线索,新发现45个问题,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
涉及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德宏州芒市县,山东省日照市、东营市、莱芜市,陕西省安康市、商洛市,辽宁省本溪市、铁岭市,河北省沧州市,福建省龙岩市,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江苏省南通市、宿迁市、宿迁市泗阳县、苏州市太仓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河南省开封市、驻马店市、郑州市等地。
此次督查发现,江苏省南通市和宿迁市2个地级水源地排查整治不彻底,未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级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案例1:广东省汕头市
广东省汕头市韩江外砂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畜禽养殖污染
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外砂河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一处无证无照的肉鹅养殖场,未按要求搬迁关闭。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500㎡,饲养肉鹅600只,大量养殖废水和畜禽粪便直排保护区内。
案例2:河南省驻马店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企业排污
5月25日,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河南省驻马店市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一排污企业正在生产。该企业名为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占地约4000平方米,主营范围为管道、桥梁预制品、水泥制品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水泥管,生产过程产生污水、粉尘、噪声污染。
该公司年产3000根排水管项目未经审批于2014年建成投产,2017年通过备案,并在驿城区政府网站公告。然而板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早在2007年12月即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也已同时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该企业明显属于违法企业。
板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成品(排水管)存放区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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